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20 11:06:53
实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实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 第36条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

2.无过失性辞退 第40条

3.经济性裁员 第41条(略)

4.解除行为的限制 第42条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终止的情形

(二)终止行为的限制

三、经济补偿

正文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继承了《劳动法》的协商解除条款。作为现代劳动立法的发展方向,劳资双方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我们在实务操作中最常用的劳动关系解除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劳动法》在关于协商解除动议方的措辞上,并未做强调性描述,反倒是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了只有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并经协商取得一致时,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考虑到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时往往出于主动跳槽,而这种情形并不会造成其失业,且更类似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本次《劳动合同法》立法通过第46条再次加以明确。

这一条款对我们在实践中的影响在于:通常我们在经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后会签署相关协议,为避免双方今后就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我们建议企业在该协议中明确解除请求的动议方,例如使用如下的措辞:“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至某年某月止,现经乙方提议,双方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如果双方未签订协议,则应当注意证明解除的动议方。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并无太大变化,倒是在试用期的问题上加强了员工的通知义务,在《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根据新法,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员工接替其工作。该条款用意在于遏制目前个别劳动者不讲诚信,滥用试用期条款情形的出现。

我们注意到对于37条对于试用期的通知没有强调书面形式,这种措辞导致我们在理解上产生了一点混乱。但是,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而言,应该说新法对于告知义务强调采用一种较为慎重的表达方式,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告知行为直接影响其三十天或三天预告期的起算问题,同时涉及劳动者工资等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即使37条第二句没有书面二字,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仍需提交书面申请。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条的变化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中的重点变化之一。相比较原《劳动法》,该条主要增加了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劳动合同无效等单方解除情形,以下我们逐条分解:

1.关于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首先,该条所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那么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是否就无须遵守了呢?显然不是。此处所谓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是基于本法第17条明确将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采用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措辞,事实上对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即使没有约定在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仍须遵守,否则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由谁来确认?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该义务存在一定的法定标准,并非可以随意提高。对于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需要经国家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确认,劳资双方自身均无法单方做出判定。

2.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本条与《劳动法》基本一致,所谓“及时足额”是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

3.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未依法缴纳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基数足额缴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本条呢?

就本条款的措辞来看,未足额缴纳亦属未依法缴纳,但从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劳动合同法所作的解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更为明确的答案。事实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这种欠缴有些是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目的,而有些则出于政策、执法的不统一,并不能完全归咎于用人单位。同时,社保问题非常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对于以前发生的欠缴情况,是否可以适用本条 ……此处隐藏4676个字……定退休年龄的;

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六是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每月工资额的20%,且保证劳动者每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后,双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内(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造册移交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并签名确认、双方还需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会签单》。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确定终止合同的时间,于是很多人也不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究竟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

显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理论上都可能是终身雇用的劳动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到劳动者退休的时间,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实际上这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了。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制”、“铁饭碗”。

终身制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劳动者一旦与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一辈子。职工退休后企业依然要负责,直至职工死亡还要负责殡葬和遗属的生活等问题。

随着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所取代,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这种“终身制”、“铁饭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终身制”,它只是有明确的建立时间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是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有条件的长期雇用制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就业年限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在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没有严重经营困难的情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保证劳动关系相对长期稳定,甚至到劳动者退休。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终止的,且它不同于“终身制”。更多具体的劳动合同问题会出现在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当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难题时,请咨询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终止劳动合同 篇6

1、合同终止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鉴证机关: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鉴证人: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月__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7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

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单位工作,本期劳动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现因你本人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员工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8

用人单位:

劳动者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因以下第 项

1、劳动者辞职或自动离职;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4、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其他原因劳动合同终止的(辞退、开除、

除名) 。双方合同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岗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本人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年限 年 月,自年 月 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现报去备案。

职工:(签字)

单位:(盖章)

劳动人事局(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解除或终止合同均应填写本备案书,备案时单位应持《劳动合同》文本作为审查依据。

2、本备案书一式五份,单位二份,本人档案一份,社会保险处、劳动就业办公室各一份。

3、此备案书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的申诉权利。

4、解除合同书备案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档案转移和保险手续的办理情况及进行失业登记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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