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务合同范文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 篇1甲方(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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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间服务费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x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龋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居间服务费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
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八、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1、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居间服务费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居间服务费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日: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2甲方: (旅游者或团体等)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分别是(人名) 。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 ……此处隐藏9326个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